各位教职工:
为提高税票开具工作效率,减少错误,现将申请开具税票应准备的资料通知如下:
一、预借发票(经费未到账)
1、预借发票申请;
2、合同(协议)原件(税务局查验);
3、如办理免税的项目,免税备案表;
4、准备开票信息(以下任何一项错误,票都会作废):
发票类别 |
购买方名称 |
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|
发票内容 |
备注 |
支付税款的项目号 |
目前增值税发票有“普票”和“专票” |
也就是平时我们说的“发票抬头”
|
没有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税号 |
一般情况能够开具: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咨询费、管理服务费等 |
是否需要添加 |
没有项目的准备好银行卡刷卡 |
注:开具专票的请将专票开具信息以WORD文档形式提前发送到计财处QQ群里。
二、入账开票(经费已到账)
1、合同(协议)原件(税务局查验);
2、科研项目入账表;
3、如办理免税的项目,免税备案表;
4、准备好开票信息(同上)。
特此通知
计财处
2018年9月6日